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促进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22〕2号)等规定,聊城市第一实验学校拟公开招聘2023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2023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四)热爱教育事业,德行良好;
(五)具有相应毕业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书,相应毕业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书取得时间在2023年7月31日前。
(六)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山东省外生源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不符合跨省就业条件并未经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的;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应聘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须回避的情形;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三、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
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见附件1。
四、招聘形式及程序
1.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1月18日8:00—1月19日21:00(时间节点以邮箱收到时间为准)
报名方式:采取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下载并填写《聊城市第一实验学校公开招聘2023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报名登记表》(附件2),将公费生协议PDF版和《报名登记表》、身份证(扫描件)、《毕业生推荐表》(扫描件)、教师资格证(尚未取得的暂不需要提供)发送至学校邮箱lchyjs@***并通过电话确认。
2.资格审查
时间:2023年1月18日8:00—1月20日12:00
聊城市第一实验学校要指定专人负责接听咨询电话和资格审查工作,在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报名情况,根据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审查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报名人员补充。
招聘学校通过邮件、电话等方式通知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进行面试。
3.面试
面试工作在市教育体育局指导下,由聊城市第一实验学校按照经市教育体育局备案的方案组织实施。面试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在本岗位或本场面试结束后,当场向应聘人员公布。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面试成绩并列的,采取加试的办法确定。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
五、考察体检
根据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和报名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考察工作在市教育体育局统一安排下,由聊城市第一实验学校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考察时,要成立考察工作小组,负责考察工作。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写出书面考察意见。对自动放弃或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不再递补。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在市教育体育局统一安排下,由聊城市第一实验学校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具体事宜另行通知。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不再递补。
六、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市教育体育局统一在聊城市教育和体育局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聊城市第一实验学校及其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聘用学校提出聘用意见,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学校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聊城市教育和体育局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中的“以上”“以前”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报名岗位资格条件、资格审查以及考察、体检工作的相关事宜,请直接咨询聊城市第一实验学校。
咨询电话:
聊城市第一实验学校:0635-8686922 7299978
监督电话:聊城市教育和体育局 0635-82426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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